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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约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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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有。”瑞克的回答没有任何停顿,他反应能力似乎非常快,往往眼底的情绪还没跟上,大脑就已经先一步表达清楚。然后才是疑惑,他刚好停车打开车门,无遮无拦地在雨幕下,回头看了我一眼,他眼底幽暗深浓。金色的头发无可避免地贴在光滑的脸上,这种画面很美,可以轻而易举惊艳了麻木的心灵与时光。

有一种奇异的感情从心里缓缓涌上来,温柔至极,我愣愣地看着他,觉得他能此时此刻能存在在我眼中,真是太过美好干净的一件事。

“我们……我们约会吧,瑞克。”我终于忍不住,抛开羞涩尴尬的一面,想跟他更接近。熟悉的紧张感又擒住了我的身体反应,我现在连解开安全带的手指都是紧绷而微抖,淡淡的青筋浮上来,像是相思的锁链要困住什么。

“约会?”他对于这个词语是那么陌生,似乎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说起,他迷茫的表情夹杂着凌厉,就算是一时的不懂也不容许自己露馅的反应。

这种青涩的表情让我顿时放下紧张,至少他不是老手,也不是什么都能掌握在手里。

“情侣之间,都是要约会的。”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熟稔,这样才不会让人觉得小家子气。鬼知道我真是打从娘胎到现在,连一个暗恋对象都没有,更别说交往。

我连与朋友交往,都是一副你不来我不动的死德性,别说是这种更需要技术含量的技巧。

“你喜欢什么地方?”他已经没有任何疑惑,浅淡的笑意抑制不住地浮上来,这种温暖的笑容消融了眉间的黑暗戾气。他不再有一丝攻击力,也失去了坚硬的冷漠,就如同河蚌露出洁白的珍珠,上面都是温顺的辉光。

“也许可以到西雅图,刚好我想买几本书。”我说得太顺口,才发现自己根本不像是约会,这不是要拉着他一起买东西?

他没有挑剔我的笨拙,也不拆穿我的紧张的生疏,只是很自然地走到我这边,打开车门伸出手,在我不知道他想干嘛前,就牵起我的手,手套上的凉意依旧。他抽出被我抱得皱巴巴的外衣,将我拖出去,雨水扑到我脸上。我眯上眼,突然雨水不见了,他将外套一甩,黑暗笼罩了我。我歪下头,才透过衣服空隙,看到阴天下那微弱的光亮,他将外套盖到我头上,然后牵着我慢慢地往前走。

我跟他十指紧扣,他死不松开的强势。

“我明天过来,你想到哪里去都可以。”他低垂着眼眸,眼底一片纯净,连嗓音的低语都变成唇舌间的轻喃。

这段距离是那么短暂,他满身都是湿漉漉的雨水,我低着头跟着他走。沉甸甸的外套压着我,遮雨的外套如同刹那而过的温柔,让我忍不住想笑。

所以我们正在交往,然后今天还要去约会。

但是我面对着满床的中性衣服,纠结得头发都快被我揪光。我是不是该去向贝拉借条裙子,不,跟她借是找错人了,她的衣柜搞不好比我还随便。连查理的就夹克她都敢搜出来穿,一看就是不擅长往自己衣柜添置新衣的人。

没有时间了,我得在瑞克来之前将自己收拾好。实在是不知道这些的衣服哪件更烂,闭眼随便抓一件T恤衫牛仔裤,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这种衣服。冲出房间来到浴室,我需要洗个澡,这不麻烦,还有我该做些什么。香水还是漱口水,没有香水那玩意,我一直奇怪瑞克身上的味道,那种远了清淡近了类似薄荷的清冷,是怎么弄成的。

他家的沐浴露很高级,还是他定制了最新款的法国男士香水?

对了,我该洗个头,头发长了真麻烦,还是找个机会再去剪一次好了。我终于洗好穿着衣服出来,拿着吹风机使劲抓头发,希望这个该死的发丝能听话点,水分快点干。外面传来了停车的声音,我跑进房间里,透过窗户看过去,熟悉的红色车体在雨水里清晰可见。

我着急地跳起脚,我是不是还忘记什么,我总觉得什么都没做去赴人生第一次关于男女关系的约会,真是逊毙了。头发因为被吹干而蓬松得像只狮子,梳子也救不了我,我弯身到自己的衣柜里拼命翻,终于翻出帽子,冬季毛线帽,随便往头上一戴,企图让人看起来我头发依旧很柔顺挺直,可惜发尾还是翘起卷曲。又拖出一件防水长外套,那种一定有兜帽的衣服,这里人手几件这种衣服,特别是西雅图那个一年两百天阴天的地方,穿防水外套等于带着雨伞出门。

当然我还不忘将自己雨伞拿出来,虽然这种月份西雅图根本不可能看到阳光,但我已经习惯以防万一。我都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事,有一刻我都觉得自己亢奋得跟磕了药,收拾东西的速度堪拼吸血鬼,将所有衣服乱七八糟地塞入衣柜里,可怜的柜子,这可是女士最秘密的地方,谁敢现在想再次打开它,我会发疯地去阻止。

将自己的小背包抓出来,雨伞跟MP3塞进去,我还抓了些OK绷跟湿纸巾,也不知道有什么用。我知道瑞克已经停车,他在等我出去,奇怪的是他也不敲门,难道就不怕我没看到他来吗?

下楼梯下到一半,突然又想起,我钱包没带,匆忙折回去翻被单。好不容易找到,再次跑下楼梯的时候,脚却绊到东西,差点从楼梯上滚下去。

我惊险地抓住楼梯栏杆,一口气上不来几乎噎死自己。我缓缓深呼吸,很好,我不需要那么紧张,不过就是一次小毛头的小小约会而已。我那么紧张干什么?

不过就是长得帅点而已,他年纪还比你小呢,克莱尔。所以这场恋爱你才是主导,要拿出成熟知性的一面,真正俘虏他。

血都要涌上头顶,俘虏这个词让我害羞得都不敢抬头,捂着脸努力再次深呼吸,平静自己的翻涌的心绪,我脸烫得像是发烧。俘虏他——这个想法对我来说实在太邪恶了,我好像变成巫婆。

金发小王子,黑暗的老巫婆。

在童话故事里绝对没有好下场,我被自己的脑补给恶寒了一把。

终于跳下最后一个阶梯,我打开门,一个黑影阴森森地包围过来。是瑞克,他黑衣红围巾,精致的西方脸孔跟面具一样无动于衷,就是黑色的眼睛很阴沉,比福克斯的雨云还要压抑。

我跟老鼠见到猫的反应,没说话前后背就悚然发寒,怀疑怎么又惹到他。

“你差点跌倒了?”他怀疑地看着我,从脚到头顶,从小腿到手指,跟纳粹特务检察官一样阴狠没有人性的眼光。

要是我身上多处了个伤口,我都觉得他会朝我发火。

“没有,你太敏感了,瑞克。”我拉下没戴好的帽子,这该死的不听话长发,乱糟糟得让我看起来跟个不良少女一样。反观瑞克,我靠近才发现他身上质感良好的外套上,全是晦涩精致的花纹,一种很简单优雅的花纹。设计这件衣服的设计师一定很昂贵,这点眼光我还是有的。

我好像还没问过他的家庭,不过更重要的是他,因为恋爱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。

“但愿如此。”他看穿一切,知道我在说谎,因为他的表情是这么直白地表现出来。

“你的衣服不防水,难道你还不适应福克斯吗?”要来自加利福尼亚的人一下就适应这里,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,我拿出雨伞打开,充沛的雨水是这里一年四季最常有的旋律。

“这里……还行。”他皱眉,一副很鄙视这里的模样,还行这话都是很勉强的场面语。

而且他看起来根本不觉得衣服防水,还是不防水有什么区别。我觉得他太高了,手得伸很直才能遮住他。很快我手里的雨伞就被他夺走,他遮住我头上的雨水,我们走到车子那里去,打开车门,雨伞收起来后,上车的他被雨水溅上头发。

我看着他若无其事地上车,衣服干燥,就是头发有些湿润,不知道为何一时间我总觉得他哪里有违和感,可是想了想也不知道是哪里奇怪。

其实我一开始是想到天使港的,因为那里离福克斯很近,一个大海港,有我熟悉的小餐厅,还有购物的地方。可是看了看正在开车的司机,又看了看窗外那些飞快往后退去的景色,我想他一定不喜欢天使港,那里实在太小了,既没有太空针塔的建筑物,也没有比尔盖茨的家。

“你们为什么会想到要搬到福克斯呢?”我开始好奇这个问题,而且看起来他并不喜欢这里,福克斯是一个被森林围绕的偏僻小镇,深山峡谷里的小地方,除非是想过来发展伐木业,不然还真没有几个人能记住这里。而加利福尼亚,那个阳光炙热的地方,更适合年轻人发展。

对于我的好奇,瑞克首先反问的是,“你们?”

“你父母,或者你的兄弟姐妹。”一般都是搬家过来,才会首先选择福克斯高中,我对于他诡异的口气感到不解。

“我父母都去世了,我有一个哥哥,不过他不在美国。”他很平静地说,眼睛望着前方,不知道是在看US-101公路上的景色,还是在沉思什么。

“我很抱歉。”问出了最糟糕的结果,一时我有点心慌,这可不是我预期里的答案,从不认为他是孤儿,因为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。

“为什么要抱歉,他们的死亡又不是你造成的。”他对于这个话题真是一点伤感的表情都没有,让人怀疑这个懒洋洋的家伙是冷血动物吗?

“那你兄弟呢?”至少还有亲人,我打算以后尽量不要提起他的父母。

“你不会想知道他在哪里,我现在跟他冷战中。”他嘲笑一样地说起自己的兄弟,“那个家伙,不知道又在策划什么诡计。”

这是什么扭曲的家庭关系?我快被这个家伙打败了,为什么一个很正常的话题,也能问出这么可怕的结果。

“所以你是一个人来福克斯的?”很少见,会有学生独自进入福克斯高中,那里大多都是本地人,还有一些举家搬来。

“还有两个跟班。”他几乎有问必答,就是很简洁,而且很多时候跟照本宣科没两样。

“跟班?”是什么东西,这话题我接不下去,一般人会带跟班吗?我看看他设计费昂贵的衣服,再看看更昂贵的法拉利,突然发现他就算带跟班也情有可原,一副快来抢劫我的凯子样。

“也可以说是保镖,当然我并不需要,不过一些我不方便动手的事情,有他们存在倒是很合适。”他将车子驾驶进西雅图街道,雨水稀疏起来,一些西雅图居民穿着外套戴着兜帽走过去,在雨水中闲庭若步。

不知道为何,他说起那些不方便动手的事情时,怎么看他的表情都有杀气。父母去世,有一个在国外的哥哥,他的身世真是神秘,估计再问下去就是庞大的遗产,还有家族财产争斗战争的电影情节。

“我的父母也去世了,有时候会很想念他们。”对我来说,他们都已经不存在了,我死去的母亲,我离开的父亲。但是关于他们的一切,还留存在我记忆里,细致地磨碎着我的过多的幼稚无知。

我想,我一直都是爱着他们,无论我身在何处,还是时间带走了多少东西。

“你没有必要去怀念失去的东西,克莱尔,因为你已经拥有了最富足的财产。”瑞克一个急刹车,惊到前面的一辆车子,他精致的脸孔上出现了一种接近刻薄的恼怒表情。“你想要什么,都能得到,你将变成最高贵的女人,我的爱人。”

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他声音里的深情,明明他眼里的愤恨那么明显,可是这无损于他话语里的情感。

“这太……明明在之前,你还不认识我。”真的太快了,这种感情,接近最深刻的爱情。我都不敢怀疑他说的是否是谎言,因为他认真到想杀人的地步。

“哦,我对你一见钟情。”瑞克说得随便,跟提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相同。他像是个胜利者那样看着我,黑暗的眼睛里,冰冷的流光变成暗涌的河流,要冲击开坚硬的心门那般锋利。“你永远不会了解那种感觉,那种第一次见到你,就知道你永远该属于我的感情。”他弯起眼角,眼底的锋利散开成光点,他露出一个笃定而自信的微笑。

就如同我们会相遇,相爱,最后我们一定会在一起,永远在一起的自信。

作者有话要说:本来想将约会写完的,奈何手残拖沓无救,抱头蹲墙角,我悲催的时速什么时候能提高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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